如果大家關心時事的話,最近有兩個炒得沸沸揚揚的案件。一個是楊儒門的特赦案,另一個是蘇建和等三人又被判死刑的案件。不過我這篇跟這些 案子都無關(有點無聊的開場),今天的主角竟然是我...

七月四號是美國國慶日,全國放假一天。直到上個禮拜,同事告知才知道公司在七月五號也放假!這天Jacob要上學,Joyce要去夏令營,把 拔要去上班,我...我自由了!Ya!雀躍的心情唰一下子冷卻起來,這天...我要做什麼呢?
對於不太有自由的人,給予一天的自由竟然是個酷刑!就像電影「The Shawshank Redemption」中所釋放關了三四十年的老囚犯一 樣,去上個廁所還要跟領班報備,因為不自由已成為他的習慣。久居地牢的人可能還嫌陽光刺眼,七月五號的我要做什麼呢?

把快變成垃圾窩的家打掃一下嗎?太矯情了。
逛街嗎?逛街也是Chance,chance(請說成台語),有時運氣好時會有所斬獲,如果空手而回真覺得浪費時間─浪費寶貴假釋光陰!考慮 考慮。
去跟好久不見的姐妹淘三姑六婆一下?嘿嘿,一天可能都不夠。
打一鍋「搞缸」的三層皂?一直沒有完整的長時間可以挑戰耗時耗工的三層皂,嗯,也列入考慮。
寫一長篇精彩絕倫的blog,大爆有關公司的大八卦?哈,可能七月六號不用回去上班了,這等下次保釋出獄再寫了。

走筆至此,原本焦慮的心情稍微平復了(寫blog真是修身養性的好消遣),決定不管那天做什麼都要高高興興的,儲備能量繼續服刑。期待行為 良好可再獲一天假釋。

P.S. 剛剛同事建議我可以去做臉。天啊,我這歐巴桑壓根兒沒想到這個option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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