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看到雅虎的一則新聞,標題是首例! 惡作劇電話判賠10萬元。看了嚇一跳,是在說我嗎?因為安妮小時候年幼無知時也做過這等事...

「大人開恩,民女當時被同學設陷,以電話騷擾同學,實為罪過,但罪不至於死,請大人饒命啊!」
「大膽刁民,騷擾別人為本官所不齒之大罪。王朝馬漢,狗頭鍘伺候!」
「大人饒命啊...」

話說安妮小學時代和兩位同學很要好,天天一起上下學,週末沒事時常在安妮家玩。有一天玩完沙包踢完毽子百般無聊時,同學提議打電話給班上的男同學,但我們要隱藏身分,就在電話裡裝神弄鬼地嚇唬嚇唬這些愛扯我們辮子的臭男生。是的,犯罪現場就在我家客廳;犯罪工具就是那黑色的轉盤式電話。

打了幾個臭男生的家後,重頭戲來了,我們決定要打給班上一位特別的人,他就是每位女同學心目中的白馬王子。他身材高瘦功課好,打起藍球來更是帥氣地不得了,他家也算是台南的名門,再加上與其他男同學的落差頗大,所以我們女生目光的焦點都在他身上。如果自己的名字和他的名字被寫在廁所門口,XXX愛XXX,加一個心型,一定要生氣地問:誰在亂寫!但心裡可是高興極了!所以要打電話給他真是超興奮的!不過也忘記跟他說了什麼,大概就是發出一些怪聲,然後說我是鬼之類的。

隔天上學有許多同學都來問是不是我們打的電話,我們當然一概否認,反正當時也沒有來電顯示的功能,就賴到底吧!

以上,就是我們犯罪的實錄,告解完當年荒唐的行徑,心裡覺得輕鬆不少,乾脆趁勝追擊把當年偷紅包錢的故事也一并稟告世人吧。啥,安妮在慈母的包裝下,過去竟是如此的不堪?哈,當歐巴桑真好,沒有什麼在怕的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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